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熟食店熟肉“撂倒”母女俩 食药监局:将检查该熟食店
来源:德州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 高畅)1月5日,家住德城区的刘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称,自己在新华路某熟食店购买肉制品,食用后发生了呕吐腹泻症状。刘女士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对该店进行检查处理。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反映情况属实,将会对其依法处理,同时提醒市民一定要保留消费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3日下午3点多,刘女士带着女儿和母亲出门玩耍,途经新华路时,发现某熟食店刚准备开门,便去买了五块肉制品,与女儿一起吃,女儿只吃了一小口,自己将剩下的几块都吃完。

刘女士一家人到家半小时后,女儿突然说身上难受,还没说完便发生呕吐。没过多久,刘女士感觉头晕目眩,两小时后,她明显感到肠胃不适,强烈的绞痛让她难以安眠,起床后便是一通上吐下泻。刘女士的母亲忙将母女二人送到了医院。

经医院检查,刘女士和女儿被确诊为急性肠胃炎。刘女士说:“在吃肉之前我和女儿并没吃过其他东西,吃过之后也一直未进食别的东西,所以应该与其他食物无关。”因此刘女士断定,购买的肉制品是导致母女突发急性肠胃炎的罪魁祸首。但苦于没有消费凭证,她只得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希望监管部门能对该店进行检查并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尽快对该店进行检验排查,若刘女士所反映情况属实,店内所售肉制品存在过期、不卫生、半生不熟等可能,食药监局将对其进行依法治理。工作人员补充道,若排除食物相克和肠胃脆弱等原因,刘女士也应提供消费凭证、呕吐残留物及医院诊断书或病厉作为维权证据。

另外,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食用在外购买的食品后若有不适,请在两小时内拨打12331电话进行举报,工作人员会即刻作出处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定稿:矿物质水未被封杀
下一篇文章:媒体曝光老码头火锅有“猫腻” 杭州市场监管进行现场检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