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哈尔滨启动小餐饮专项整治 709家无证小餐饮将被取缔
来源:哈尔滨日报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为确保餐饮安全,市食药监局按照“市区结合,以区为主,街道为基础,社区为网络”的原则,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启动小餐饮专项整治,主城区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无法整改达标的709家无证小餐饮将被依法取缔。

“小餐饮”加工间墙壁必须做防水

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食药监局的监管人员来到位于道外区红河新区701栋楼一间地下室的“小伟板面”看到,该店食品加工区的墙面上布满了因潮湿而造成的霉斑,用过的餐具摆在加工区内没有任何消毒措施。监管人员表示,“小伟板面”的食品加工条件不符合《黑龙江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无法给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小伟板面”店主拒不接受整改的前提下,市食药监管部门对其下达了查封通告,并交由道外区政府对其予以取缔。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黑龙江省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于单项经营不含熘炒类、凉拌菜加工的小餐饮(如烧烤、火锅、麻辣烫、面条等),至少应有1个加工操作间,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至少设置两个清洗水池(水池大小满足实际需要),同时具备餐具消毒条件;含熘炒类、凉拌菜加工的小餐饮,厨餐面积需要控制在1:7以上。同时,小餐饮单位的加工操作间墙壁需要做防水处理。所有不达标的小餐饮单位将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7000余无证“小餐饮”逐一“过筛子”

在此次活动期间,市食药监局对全市7000余家无证小餐饮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并指导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辖区内有固定门店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符合餐饮服务基本条件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型餐饮单位,符合或经整改后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将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监督其合法经营;对历史存在、尚不具备发证条件但不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在其作出有效承诺、提交整改计划后,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C类餐饮单位进行监管,通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对反复整改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小餐饮要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目前,全市小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交通枢纽站、学校周边等区域基本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问题;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95%。

新闻链接

在对全市无证小餐饮单位集中整治中,根据目前小餐饮单位的现实情况,哈尔滨市相应调整了小餐饮企业的获证准入条件。现行准入标准为:对于申请人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申请人在承诺后,可凭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等相关使用权属证明,或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申请办理许可业务;对于暂时无法进行工商核名的申请人,在说明情况、签署承诺书后,可按申请人提交企业名称受理、审批,待核名后再予以更名;对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要按照量化分级C级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和管理,对重点单位将适当调整监督检查频次。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高原古城西宁:超市蔬菜价格为何比农贸市场低?
下一篇文章:莱西食药监局专项检查小饭桌 发现问题可举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