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公务市场受限 山东七家四星以上酒店自请“摘星”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11月3日,记者从山东省旅游局获悉,受一段时间以来经营状况不理想的影响,今年全省有3家五星级酒店要求取消五星资质,同时申报四星级酒店者与国家实施“八项规定”之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对此省旅游局官员认为,酒店一时经营困难的情形下,仓促摘掉星级,难保不后悔。随着公务出游市场份额的弱化,商务、家庭消费崛起,仍需一个公认的服务品质认定体系。

  三家五星酒店变无星

  记者3日从省旅游局行管处获悉,2014年以来,我省已有3家五星级酒店提出取消其五星级酒店的称号,由五星变无星,这3家高档酒店分别来自烟台、青岛、潍坊3市。除此之外,我省还有4家原四星级酒店,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后,离开了星级酒店序列。另有2家四星级酒店提出了“去星”的申请,尚未来得及办理。

  省旅游局行管处郭科长表示,有的酒店原本评星愿望很强,审核过程中遇到“八项规定”出台,此后便在“上星”方面变得不积极了。比如威海某四星级酒店原打算评五星,烟台长岛某新建酒店原打算参评四星,如今再不提申请。

  与五星、四星这些高星级酒店相比,一至三星级酒店通常被认为属于低星级酒店,同属我国酒店业星级序列。目前我省三星级以下酒店准入准出由各市旅游部门负责。

  中端酒店铆劲上档次

  一面是一些五星、四星酒店甘愿放弃原本象征高档、奢华、优质服务的星级荣誉,另一方面,同期也有酒店主动向旅游部门申报四星级酒店,数量与国家实施“八项规定”之前每年都有较多酒店提出申报已不可同日而语。

  记者从山东省旅游局行管处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山东拥有星级酒店近千家,其中五星级酒店32家,四星级酒店17家。凡有高星级酒店进入和退出都会在社会上引发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在部分高星级酒店主动提出摘星,试图与以往的品牌形象有所切割的同时,有的原来主打中端市场的酒店品牌却在铆足力气上档次、创品牌。在不久前中国旅游饭店协会牵头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发言的铂涛酒店集团代表介绍,其“七天连锁酒店”已经占据国内“规模最大”的位置,目前正与巴黎酒店集团合作,共同打造某品牌五星级精品酒店。

  高星酒店虚假繁荣 也是摘星原因

  去年9月底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在此情形下,国内一些五星级酒店市场受到冲击,萌生退意。

  据分析,部分高星级酒店选择在此时退出还有其他原因。近年来,受各地房地产投资热带动,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提高当地形象的考虑,硬性要求开发商在当地兴建五星级酒店,导致一段时间来,国内五星级酒店出现“井喷”、“过剩”现象,呈现虚假繁荣。

  这些酒店专业性较差,且不掌握酒店运营规律,日常运营投入不足,导致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档酒店市场难以立足。在近几年世界经济形势普遍不好的冷风吹拂下,难以立足。

  仓促摘星 今后或后悔

  山东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孙蕾说,酒店企业提出上星或摘星,均是出于自身发展的实际考虑,属于市场行为,无可厚非。

  对于一些酒店退出星级序列,孙蕾也有个人看法,那就是目前酒店业的星级制度是多年来得到行业和社会一致认可的一种评价体系。今后随着公务出游市场份额的弱化,商务、家庭散客消费市场的崛起,仍需要一个公认的服务品质和服务保证认定体系。从这个方面讲,有的酒店在一时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形下,仓促自请摘掉星级,难保今后不后悔。

  在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前不久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四川明宇实业集团董事副总裁兼明宇酒店集团董事长、总裁游文洲表示,随着中国中产阶层的崛起,酒店业的高端消费有了更大市场。对酒店服务进行分级,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投资商都是重要的。  记者 乔显佳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中央“会议限令”满月 有党政机关仍借论坛违规开会
下一篇文章: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强化核心职能履行——专访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顾文俊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