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国家粮食局调研吉林露天储粮安全情况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刘晓颖 记者陈银江 发自吉林 日前,为妥善解决东北地区露天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国家粮食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吉林省露天储粮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张宏明、总经济师鞠永平及安监处相关人员等陪同调研。

   联合调研组重点调研了4户露天储粮的中央企业和1户地方企业,并召开了由吉林、黑龙江两省粮食部门、中储粮相关分公司及吉粮集团、省储备粮公司参加的座谈会。

   调研结果显示,吉林省露天储粮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粮食行业对于中央企业的“属地管理”条块分割明晰、网格划分具体、监督指导到位、相互配合较好。

   对于下一步加强露天储粮管理,理顺央企安全生产监管责权,国家粮食局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加强管理,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特性;第二,吉林省粮食库存始终居高不下,相较于其他省份,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吉林省粮食部门要加强研究探索;第三,深入学习研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理清各部门、企业的权责。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台湾当局要求尽快公布问题油品流向
下一篇文章:中国淀粉工业协会:玉米淀粉企业亟盼避险工具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