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散装胶囊、用食用油灌装、再贴上自制商标,赵某一家伪造保健品销售非法获利25万余元。日前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赵某曾在一家保健品公司上班,2012年6月,他注册了自己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保健产品”。随后他召集来家人一同经营,其妻子、父亲、弟弟、妹妹各有分工,形成进料、包装、宣传“一条龙”。
赵某从网上买了散装胶囊,订制了商标和瓶子,然后用食用油灌装、贴商标制成假保健品。受骗消费者中,不少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的防范意识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据赵某供述,这些胶囊的价格不等,最便宜的是0.025元一粒,最贵的是0.04元一粒;瓶子是1.1元左右;商标是0.3元购买的。这些合计每瓶成本6元的产品,通过电话销售能卖到每瓶50元、60元、88元的价格。一些细心的受害事主随后发现胶囊内有油状物流出,于是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将赵某一家人抓获。
丰台区检察院随后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将胶囊中所含成分与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进行比照,发现这些胶囊与食用油没什么区别。而长期大量口服食用油对于有高血压、高血脂的中老年人来说,无疑是对身体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