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网店加工散装茶 非法贴牌销售36万元被罚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6月14日,四川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利用网络销售便宜的假冒产品以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虚假宣传。

  傍“竹叶青”“飘雪”网店店主非法销售被罚款

  从市场上采购散装绿茶和茉莉花茶,并擅自利用茶叶加工工具,对其再次加工、包装,加贴含有“竹叶青”、“飘雪”和“碧潭飘雪”字样的标识,并在淘宝上进行销售。

  2013年,乐山的刘某某通过这样的方法,非法销售36万余元。乐山市工商局将这些字样标识和包装袋没收、销毁,并对刘某某处以罚款。

  除了“合川桃片”、“通江银耳”等大牌常常被“傍”,以及“哈歌”、“康帅傅”等“雷人”的山寨,近年来,像刘某某这样,通过网络交易销售侵权产品的违法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公众购买便捷、价格相对较低的同类产品的心态,借用权利人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销售侵权假冒产品,以达到非法盈利的目的。“主要是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无法从商品本身实体上进行有效辨别,给了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机。”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说。

  他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买食品时,最好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厂家出具的销售许可合同,“如出现外包装与市面上所见不一致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价价格的,请谨慎购买。”

  “纳豆”食品能治病?广告夸大宣传被查处

  2013年11月份,某电视台卫视频道用健康栏目专家讲座、与现场观众交流互动等形式发布“纳豆”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称,一种叫纳豆激酶的物质,在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和防复发的领域上,有惊人效果。经查询,“纳豆激酶”只能增强免疫力,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四川省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了查处。

  “每季度,我们都会对各媒体发布的食品广告进行一次集中监测。”该负责人说,部分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扩大产品功效的情形,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通过消费提示、公开曝光等方式,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率下降至1.45%。”该负责人说。同时,他也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广告中的宣传,保健食品的适应症与保健功能,应以产品说明书为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最好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核对产品的批准文号,索要相关合法票据。“详细的产品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该负责人说。

  记者吴冰清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莲花味精连续四年信披违规虚增利润被处罚
下一篇文章:整治会所歪风 杭州关停56家会所等高档经营场所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