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是南京市建邺区南苑工商所的所长,在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后的3个月,他发现职业打假人增多了,不仅如此,另一个显著的变化还在于,这些职业打假者如今都喜欢扎堆投诉过期食品。不过扬子晚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轻松赚取赔偿,有些职业打假人正在“设局”索赔,这已经引起了南京市工商部门的重视。
一个新变化
职业打假人扎堆投诉过期食品
与维权成本相比,赔偿金额的增加已经激发了职业打假者这一群体“维权”的热情。南苑工商所的海波所长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由于新消法在条款中增加了小额商品的惩罚性条款,给职业打假群体带来了更大的“商机”。
过期食品的维权投诉猛增
海波说,几乎每周他这里都会接待不同批次的老熟人,因为这些人经常来所里投诉,他们都互相认识了。而根据南苑工商所的统计,职业打假人的投诉数量在新消法实施后的三个月中猛翻了一倍多。而来自南京市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的统计,职业打假者的申投诉案件中,有七成针对过期食品。
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以往职业打假者的投诉主要是针对食品标签或是营养成分不全等方面的问题,但自从新消法实施之后,过期食品则成为了打假者的主要目标。
吕宁说,这些投诉人往往在花了几元钱买到过期产品后投诉,根据消法规定,小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其最低赔偿金额是500元。
南京鼓楼区一个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所面对的职业打假人有好几个不同的团队,既有来自南京本地的,也有周边省市的,投诉的目标主要是连锁超市。这些打假者基本都是以书面形式投诉,还会写出商家违反了哪些法规。
在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看来,和以往的职业打假人相比,新出现的一些职业打假人不少是80后、90后,在专业知识上比起“前辈”还是要差一点,递交来的投诉信往往也是照抄“前辈”的投诉信格式,因此常常会出现“牛头不对马嘴”式的法条。不过正因为如此,相对容易掌握的食品过期标准成为了这些年轻的职业打假人热衷紧盯的维权领域。
一个怪现象
过期产品为何会突然冒出这么多
面对职业打假人紧盯的过期食品,南京市的各大超市也加大了清理过期食品的力度,然而让这些超市感到困惑的是,虽然卖场内部加大了人员下架过期食品的频次,但来投诉过期食品的消费者却不减反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超市苦恼:过期产品防不胜防
南京市建邺区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这段时间让他们最苦恼的事情就是超市内的食品过期问题频频被人投诉,多的时候一个月有好几十起,这些人都是一批一批来投诉,往往都是买的相同的过期产品,拿到500元最低赔偿就走人。
这位负责人说,其实他们卖场早在几年前就加大了对食品到期问题的清理力度,并专门建立了过期食品下架的应急机制,由专人紧盯并负责到期撤柜。让他们纳闷的是,到了今年新消法实施过后,以前并不突出的食品过期问题反而突然增加了,投诉量同比是去年的三四倍。
前些日子,南京市家乐福超市就又被“消费者”以买到过期产品为由要求赔偿,而超市方在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这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些蹊跷,因为这位消费者和另外几个人进入超市后,就直奔一个货架的最上方拿取了商品,他们也没多看一眼转身就去结账了。
“其中的一位消费者我认识,他是位职业打假人。”建邺区南苑工商所海波所长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在超市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这几位消费者是同时进入超市的,和一般消费者不同,这些人显然是有目的的一次集体行动,他们径直走到了食品专区,并且通过购物梯爬到了货架的最上方,每个人拿了一件商品就去结账了。而他们后来的投诉就称,自己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
理货员:死角常有过期产品
“我就经常在消防栓或是超市货架的底下看见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食品。”南京市一家超市卖场的理货员说,后来同事们告诉他,有些人就喜欢将食品藏在不容易找到的地方,然后等食品快过期了就悄悄拿出来买走要求赔偿。
这位理货员直言,超市那么多货品难免有疏漏,而这些人藏东西也太隐秘了,有时根本就没办法找到,他就曾经有过有消费者买到自己负责区域的过期食品而被卖场扣钱的经历,这种恶意的索赔也让他们理货员每天都很紧张。
警示
设局索赔涉嫌欺诈 有关部门将联手严惩
职业打假人频频针对食品过期投诉,已经引起了南京市工商部门的关注,相关人士昨天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将会配合相关部门以及超市,严惩涉嫌欺诈的职业打假者。
南京市建邺区12315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吕宁表示,他们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一些职业打假者有时候确实会携带过期食品混入超市;或是内外勾结,购买藏好的过期食品。对于超市卖场而言,一定要提高对商品质量的管控意识。
她举例说,虽然苏果超市在南京市的市场占有率很高,但是职业打假人针对该超市的过期产品投诉却不多,这主要在于超市对于到期的食品有一整套的下架流程,每个货品几乎都有对应的退货下架记录,这样一来就让想在此钻空子的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对于有意设局进行恶意索赔的“消费者”,吕宁建议超市卖场也可以有意识地取证,掌握了证据后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通过法律来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记者 陈 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