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一次媒体通报会上通报了食品药品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例。据悉,今年以来,济南市公安机关先后破获食品药品与环境类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逮捕13人,取保候审15人,涉案价值4200余万元。通报案例如下: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今年3月份,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通过摸排线索发现大桥镇杏园村村民刘某涉嫌使用“无根水”生产豆芽对外销售。对此,民警在获取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对刘某生产豆芽的小作坊进行依法检查,查获尚未使用的非法添加剂(无根水)64支、空瓶600余支及正在生产、销售的涉嫌有毒有害豆芽400斤,经送省分析检测中心鉴定,在送检黄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董某甜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董某甜在任曲堤镇某养猪场场长期间,为谋取利益,将猪场内的病死猪以每只二三十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勇加工成熟肉进行销售,共计销售病死猪和不健康的小猪七十余只,董某甜销售病死猪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现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白某仙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白某仙(49岁,女,商河县张坊乡尹坊村人)在养羊过程中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以达到增加肉品瘦肉含量,提高销售价格的目的,5月16日,民警将白某仙抓获,经审查,白某仙如实供述了其在养羊过程中非法喂食瘦肉精并对外销售喂食瘦肉精山羊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