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管住“吃” 管好“住” 管控“行” 管制“游”
“近年来,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出现了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现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简称《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减量限支问责改革,提出38项禁令
国管局有关负责人用四个关键词描述了修订《规定》的总体思路。一是减量,建立接待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坚持接待分类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经费预算,分类别、分地区制定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接待信息公开,严格接待工作问责,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
与以往针对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规定》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严字当头。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二是着眼创新。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三是全方位覆盖。覆盖了适用范围、接待单位、接待对象、接待项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个要素,规范了事前审批控制、事中规范、事后监督问责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四是注重操作性。与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相互呼应,标准衔接,统筹联动;根据公务活动实际,规定接待标准、范围和项目,对规范开展接待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强,便于抓好制度落实。
建立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
针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提出的新举措也是亮点颇多。
亮点一:源头管控,双向约束,从起点和源头压减公务接待活动数量。
没有公务外出就不会有公务接待。党政机关的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外出活动是公务接待产生的源头。
——严格公务外出管控。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严控接待范围。明确要求接待单位严格审批控制,无公函不接待,探亲、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的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留存备查。
亮点二:明确标准,综合治理,简化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简化接待礼仪。明确规定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参加迎送,不得层层多人陪同。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对象自负住宿费用。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规范警卫安排。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场闭馆。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单独列示。接待费开支标准参照会议等标准分地区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接待费报销管理。明确报销凭证种类,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亮点三: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坚决杜绝“破窗效应”。
——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立体式的接待工作监督检查体系,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将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和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接待费支出
对根治国内公务接待中公款大吃大喝顽疾,《规定》也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认为,《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同时确保接待开支标准符合实际,《规定》坚持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接待开支标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过去,一些地方由于怕慢待上级领导,经常超标准安排住宿,对于一些级别不高的领导干部也安排套间甚至豪华套间住宿,不仅造成严重浪费,还助长了奢靡之风。”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规定》直指过去普遍存在的超标接待问题,对公务接待住宿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甚至对配发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如何从经费预算源头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预算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的源头,规范接待费支出,首先要严格预算管理。此外,要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综合本报记者盛若蔚、江琳及新华社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