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着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强化责任抓落实,突出重点抓基层,严密监管抓整治,全县食品产业持续发展壮大,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明职责,以负责促尽责。近年来,长沙县针对政府统筹缺力,企业自律缺失,部门监管缺位的问题,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狠抓责任分解,以责任撬动监管体制机制发挥最大合力,全方位筑牢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把食品安全作为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成立五个督查组,实行“周督查、月追踪、季讲评、年考核”。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食安办,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专干,村(社区)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实行网络化、网格化监管。在全县上下形成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的情况进行排查登记,严格资质审核,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全县登记在册的4023家食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一目了然。指导和监督食品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经销台帐等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可追溯体系,签订绝不使用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诚心经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职责明确、分段监管、联合打击、从严处置”的监管体系,将监管任务分解到13个县直相关部门,县政府与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责任易追溯、可追究,从根本上扭转“九龙治水”各顾各的现象。
二是讲诚信,以心安促食安。近年来,长沙县致力提升食品行业的道德诚信素质,使食品从业者“不愿犯法、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深化诚信教育。开展“讲法律、讲诚信、讲良心”主题活动,聘请食品安全专家深入乡镇(街道)轮流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开展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门店的创建活动,建立“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网”, 在县级报刊开辟《守望食品安全》专栏,引导从业人员树立“以德兴业”、“用诚信做生意”的理念。强化诚信自律。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制度,使信用记录成为食品行业的“市场身份证”,通过优胜劣汰打造让消费者放心的诚信产业。实行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与食品安全挂钩,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取消财政扶持资金,并对财政投入资金追溯撤回。2012年,向社会公布示范创建先进单位68家,食品安全警示单位15家,提示单位186家,让黑心从业者受到“一次缺德、终身受累”的重罚。惩治诚信失范。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像抓社会治安一样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进“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让无信企业付出生死代价,让诚信企业获得遵守制度的红利。2012年,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649起,公开曝光食品安全案件632 起,刑拘3人,查处的案件数量和执法的覆盖范围均较往年大幅度提升。
三是转作风,以务实促落实。近年来,长沙县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内核,促监管政策落实,促队伍效能提升。深入基层抓巡查。县乡村层层成立巡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县级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联系村组,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方式,轮番巡查食品安全,对潜在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治。2012年,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近4万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91次,检测食品近2万批次。结合实际抓创新。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空白,建立由政府牵头的“公司化运营”模式,严格监管农村流动厨师;对农贸市场的监管无序,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无偿运作模式,严格进场业主资质审核;对夜宵市场的监管难点,实行营业时间、路段位置、准入程序等七个统一管理,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更加便民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整合资源抓队伍。率先全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分散在22个县直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组建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农业等行政执法大队,实行集中执法;整合县内农业、畜牧、卫生等科局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资源,组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实行统一检测,全面提升执法检测队伍的职权职责、能力水平。铁面无私抓问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由纪检、监察、食安办联合对徇私枉法,该查不查、该办不办、机制麻木、制度休眠,放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滋生蔓延的渎职、失职行为进行无情问责,倒逼监管执法人员廉洁监管、严厉执法。2012年,县食安办开展专项督查17次,下发督查反馈函158份,约谈负责人15人次,召开全县工作讲评会4次,每次都由县长主讲,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四是抓投入,以有为促有位。近年来,长沙县通过主动作为,无缝监管,从严整治,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近三年,全县没有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誉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工作的地位空前提高。2012年,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23个乡镇(街道)共投入377万元,专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在此基础上,县财政还投入300万元专项经费,开展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投入100万元奖励经费,重奖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把食品安全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