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枣庄市来薛城区调研农村小学餐厅和小饭桌监管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1119,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秦乔一行3人,来到薛城区调研农村小学餐厅建设和学生小饭桌监管工作情况,薛城区食药监分局局长高克国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了调研活动。

在听取高克国局长工作汇报后,调研组就薛城区农村小学餐厅设置及建设情况和全区学生小饭桌监管工作情况,与薛城区分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调研组认为,薛城区分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前期农村小学餐厅的调查摸底和依法监管,对学生“小饭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做法,值得借鉴。秦乔指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对已有学校食堂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餐具消毒关、制作过程关”五个关口。农村小学餐厅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对准备改造或新建的农村学校食堂,要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做好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同时,要对校外学生“小饭桌”进一步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确保学校食堂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王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台湾地区退运21吨含瘦肉精的美国牛肉
下一篇文章:大众点评网“三星”烧烤被查抄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