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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非法售药将被关停屏蔽
来源:北京晚报 贾晓宏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网站非法售药将被关停屏蔽

  五部门今起严打网络非法售药 公布举报电话12331、12377

  今天上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五个部门共同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消费者发现网络非法售药的行为可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报,电话12331;也可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

  网上非法售药 吹牛注水

  记者了解到,此次重点打击的药品以治疗肿瘤、糖尿病、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的药品为重点品种。这几种疾病发病人群广,但治疗起来难度大。

  网络交易具有隐蔽性和便利性,一些假药现在很难通过正规途径流入市场,网络就成了最好的销售渠道。网上售药“吹牛”“注水”情况严重,夸大宣传、夸大疗效,“把不是药的产品说成神药”;即使是合法网站有的也存在违规销售药品的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将侦破一批网上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惩治一批网络销售假药的组织、实施和参与者,整顿、关闭、曝光一批违法售药网站,遏制网上销售假药与违法售药活动的高发势头。

  发布假药信息 吊销证书

  五部门要求主要搜索引擎、电商平台对违法网上售药行为进行主动搜索,发现无资质从事网上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转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涉嫌假药犯罪的,可以移送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公安机关查处。

  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药品违法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对违法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由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处置。如属未备案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追究接入服务商责任;如属已备案网站,应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售药网站 予以屏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的“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专栏定期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公开已被取缔的非法售药网站名单。搜索引擎要对售药网站区别对待,各主流搜索引擎对所呈现药品或售药搜索结果时将有资质网站信息予以前置,并显著设置网上安全购药提示语,保证搜索者首先看到有资质网站的信息和提示。

  五部门同时要求搜索引擎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非法售药网站黑名单予以屏蔽,并定期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制定网上售药规范,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记者贾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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