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意见
8月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汪海洲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定了《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学习了《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会议审定了《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市情,我市将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将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部门和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新组建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人财物划转充实到位、机构组建按时到位、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各级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的整合及相应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划转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机构整合、人员编制划转情况,做好各有关部门相关经费划转和核拨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做好从工商、质监等部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划转有关人员的审核工作。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
会议还学习了《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