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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潘兆年 记者廖俊杰 发自重庆 日前,重庆市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启动了重庆市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步伐。

  此次改革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转变政府职能,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上下基本对应,精简、统一、效能;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创新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

  此次调整,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建后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局级。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保留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重庆市商委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农委。

  将重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编制、人员划转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重庆市商委有关畜禽屠宰监管的编制、人员划转市农委。

  同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对应市级整合划转。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区县党委的意见。

  调整后,重庆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编制、人员及相关经费相应划转。市工商局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市质监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及经费相应划转。区县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对应市级划转。

  重庆市政府要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根据行政区域幅员面积、人口及监管对象数量,在乡镇(街道)设立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管理等。从基层工商所连人带编相应划转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并入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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