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对工厂集体食堂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张翔宇)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制订的《中山市2013年工厂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将于10月30日前对工厂企业的集体食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禽畜肉类和采购使用“地沟油”假冒食用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调查50人以上就餐食堂
根据上述《方案》,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首先要全面掌握辖区集体食堂的基本情况,各镇区要对辖区内50人以上就餐的集体食堂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集体食堂的名称、地址、面积、就餐人数、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等,掌握集体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登记建档。
其次是要规范集体食堂管理,督促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通过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等工作平台,强化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帮促企业按要求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还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对工厂企业开展集中配送餐饮服务。
专项整治三阶段
此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包括3个阶段。
7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其基本情况,认真填报调查摸底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镇区政府汇报。
7月16日~8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镇区要督促集体食堂按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并制订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未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厂企业,要按规范完善软硬件设施,尽快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9月1日~10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对未经许可的集体食堂要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不申领许可证的,要依法处理。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超限”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禽畜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以及检验不合格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地沟油”假冒食用油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