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笔者从贵州从江县获悉,近日,从江县政府食安办下发《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把“五关”,确保民众吃上放心肉及肉制品。
——把好畜禽养殖环节监管关
农业部门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养殖场的监督检査,重点査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人药兽用、出售病死畜禽;全面清理整顿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并督促其完善进销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杜绝生产经营违禁畜牧养殖投入品行为,坚决杜绝生产中使用禁用兽药投入品等行为。
——把好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关
招商和商务部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生猪进场验收、来源登记、质量检验、出厂流向记录和问题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合格并出具合格证章、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等。
——严把肉制品加工环节监管关
质监部门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及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肉制品企业是否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査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及出厂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检査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原料肉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的行为,严禁加工过程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等。
——严把肉类经营环节监管关
工商部门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肉和肉制品经营主体,监督鲜肉、肉制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査验制度;突出对集贸巿场、批发巿场(含巿场附设的冷库〉、商场、超巿、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严厉查处取缔肉品无照经营,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
——严把肉类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关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查处假冒牛、羊肉的行为,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査验制度,严防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产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龙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