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23日电(记者李建平)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武汉三家药店超出政府指导价销售板蓝根等中成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该局近日对这三家药店进行了查处。
湖北省物价局在对武汉市部分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武汉贝克大药房有限公司水果湖店4月8日销售的白云山牌板蓝根颗粒(10g×20袋)价格为11.8元/包,每包超出政府最高限价1元;湖北普通人药房有限公司4月11日销售的白云山牌板蓝根颗粒(10g×20袋)价格为12.5元/包,每包超出政府最高限价1.7元;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虹鼎家园店4月18日销售的升和牌板蓝根颗粒(10g×20袋)价格为12元/包,每袋超出政府最高限价1.2元。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规定,板蓝根颗粒已经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10g×20袋装的板蓝根颗粒,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不得超过10.8元/包。武汉贝克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价格管理政策,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湖北省物价局依法责令上述三家单位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