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栖霞市工商局三个三规范食品抽样检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以来,栖霞市工商局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从强化食品源头管理入手,不断加强食品检测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食品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型向规范化转变,提升了监管效能。目前,共抽检食品58个批次,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

一、强化三个建设,促进食品检测工作规范化。

一是工作制度建设。在认真学习国家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抽样检验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行为规范》,详细规定了食品抽样检验的操作、送达、诉讼、复检及检测结果信息发布等程序内容,让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去开展工作,食品抽检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二是素质能力建设。从提升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出发,认真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将相关知识编写成简易教材,采取网上办学、理论授课、现场操作、典型案例点评等形式,对案件主办人、法制员、业务骨干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让《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行为规范》深入人心,做到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基础保障建设。为各基层所统一配备了抽样器、样品袋、封条、快速检测箱等检测设施,统一印发了食品抽检相关法律文书,统一规定了器材的使用和文书填制,强化了食品检测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每个基层所安排专职食品抽检员,负责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汇总,包括保管抽样器材和样品、建立抽样档案、制作相关文书及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筛选食品抽样的品种、频次、抽检项目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把关,抽检结束后,及时向领导做好工作汇报,按程序向委托检验机构送检样品。

二、抓好三种食品,延伸食品检测覆盖面。

一是社会关注的热门食品。在强化对普通食品检测的基础上,把涉及瘦肉精、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作为重点抽检对象,增加抽检频率,建立抽检档案,实施常态化检测。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年度计划确定的监管重点,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问题较多的食品、常规检测问题较多及查办案件发现、有关部门通报、市场巡查发现的问题食品作为重点检测对象,实施定期跟踪检测。

二是与民生关系重大的食品。强化源头食品管理,加强对批发部、超市、农村食品店、肉食店、校园周边等区域的食品检测,有针对性地将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作为抽检重点。对标识不清、“三无”产品及虚假宣传的食品,在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特别是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全天候跟踪抽检。

三是重大节假日旺销食品。在做好食品“四制”、“一票通”推行等食品常规监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开展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元旦、春节、中秋等食品消费旺季监管,按生产日期、进货批次不同,有条不紊地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和备案工作,特别是上级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项行动,做到第一时间内快速、高效抽检,绝不让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打造三个平台,推进检测结果利用科学化。

一是检测信息分析利用平台。食品检测信息是食品安全情况最直接、最有效的反映,分析利用好检测结果能有效提升食品监管效能。每月底,市场监管局将各单位食品抽检、案件查处、消费投诉等食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筛选重点问题食品,掌握食品质量动态,然后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基层所,有针对性加强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食品监管,有效杜绝了区域性食品监管风险和突发性食品事件的发生。

二是检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质检、农业、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检测信息,增强监管合力。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由抽检单位责令被抽检人停止销售,并在OA办公平台上发布检测信息,通知各基层所做好同批次产品的清查、下架工作;对食品问题较大、涉及高风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市场监管局协调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封存、扣押等强制措施,消除不合格食品生存的空间。

三是检测信息流转发布平台。检测结果产生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检测信息送达被抽样人和食品标注的生产企业,同时通报同级食品监管和相关监督部门。自检测检果生效后,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地公布食品抽样检测信息,主要包括食品抽检工作情况、检测结果、消费建议等内容,告知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注意的事项,扩大社会舆论影响,引导广大市民科学、安全消费。

(林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多个知名饮料品牌寻找代工厂 现早产等安全隐患
下一篇文章:南方食品用黑芝麻乳回馈股东引发争议 评论称影响负面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