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郁 通讯员 高工)近日有市民在购买牛奶时,惊奇地发现了打着添加了“人参”和“冬虫夏草”的新品牛奶。几元一盒的牛奶怎么会添加这么名贵的滋补品呀?扬子晚报记者看到了这两种补品牛奶。该品牌的人参牛奶在包装的醒目位置突出标注了“人参牛奶”,并在配料表中标注了人参粉;冬虫夏草牛奶饮品在包装的醒目位置突出标注了“冬虫夏草牛奶饮品”,且“冬虫夏草”四个字明显较大,尤其醒目,配料表中则标注了北冬虫夏草粉。
名贵的中药材被添加到普通的食品中究竟符不符合规定呢?扬子晚报记者随即向高淳区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明确指出,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和卫生部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人参和冬虫夏草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而人参只能用于保健食品原料添加。
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配料表中标注的是北冬虫夏草粉,而北冬虫夏草又名蛹虫草,根本就不是冬虫夏草,显然是偷换了概念。而添加的人参粉是不是真的有人参成分仍需进一步调查,但人参是不可以添加在食品当中的。
工商部门指出,该品牌在商品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注食品名称为人参牛奶或冬虫夏草牛奶饮品,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规定。同时,还构成了对商品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