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近日,在2013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贵州从江县人民政府与21个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监管6部门签订了《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乡镇、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会议,研究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开会研究,协调解决。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同时,摸清并掌握责任区域、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基本情况,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促进整个社会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一是突出对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确保农产品生产环节抽检整体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突出对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积极开展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是突出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责任。四是突出对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突出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环节市场监管,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乡镇、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省、州、县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加强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制定预防和控制食品中毒措施,事故报告、调查、处置及时规范,报告率和处置率达100%。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农村一线的食品安全常识、知识宣传工作,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素质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政府食安办及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本乡镇、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法情况、监管动态、经验、建议等信息。同时,食品安全重大事项信息、食品安全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报送,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七、积极完成省、州、县各有关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其他工作任务。各乡镇、县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拖沓、推诿、不积极、不主动,甚至不作为的乡镇、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责任追究。(龙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