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栖霞市首家“家庭农场”落户成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322,栖霞市工商局成功为“栖霞市大泥湾家庭农场”办理了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人王建刚成为栖霞市首位家庭农场主,也成为继莱州市种植大户刘举林之后烟台市第二位农场主。

“栖霞市大泥湾农庭农场”申请人王建刚是本市桃村镇桃林夼村村民,其经营的农场包含40亩果园、菜地及20亩荒山,以种植苹果、桃子、樱桃为主,以粮食、蔬菜、香椿等农作物为辅。根据中央“一号文”精神,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大泥湾家庭农场”经核准注册后,具有和一般市场主体同等的合法地位,依法在小额贷款、资金扶持、订单农业、商标注册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为栖霞地域农副产品向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家庭农场对所经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产品统一销售,产供销一条龙,既可节约人力、物力、自然资源,又能扩大农民就业,还有利于特色农副产品发展壮大、开拓市场,特别是对保护“栖霞苹果”优质品牌意义重大。

申办“农庭农场”在栖霞市属首例,栖霞局参照中央“一号文”精神,经向省局、市局请示,并向省内家庭农场发展较早的青岛和济南等地取经,最后决定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模式予以登记。今后,栖霞局将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引导更多的果农走庄园式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在后续管理上将参照个体工商户有关管理规定,帮助农场贷款融资、解决管理难题、提供技术服务,扶持其发展壮大。

 (吴磊 林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维维学生奶被指成豆腐渣 公司称正配合调查
下一篇文章:极草5x冬虫夏草屡受质疑 消费者“雾里看花”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