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初稿。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周晓光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餐厨垃圾管理法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近年来,地沟油、泔水猪等关系餐厨垃圾处理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但国家层面的单独立法尚属空白。该领域存在台账制度规定不完善、收费制度背离市场化运作模式、信息公开规定缺失、应急预案制度不健全、法律责任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建议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餐厨垃圾管理法,建立全面、系统、完善的餐厨垃圾处理法律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议案对我国餐厨垃圾管理立法必要性的分析十分中肯。2010年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环保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确定了33个试点城市(区)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工作。2011年国务院批转了16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完善法规标准、鼓励分别投放、实现单独收集利用等要求。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将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列为“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住建部将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研究立法的可行性。
国家发改委认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立法既重要又紧迫。对代表议案提出的餐厨废弃物管理进行专门立法十分赞同,近年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调研和研讨工作。2012年国务院《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地沟油”整治工作有关批示精神的报告》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建议首先制定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环资委赞同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的意见。餐厨垃圾管理立法十分必要。国务院已经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在开展试点和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建议国家发改委抓紧草案的拟定。同时,在起草过程中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