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中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将保障辖区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谁监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工作部署安排不到位、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把好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食品市场批发、零售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食品加工“黑作坊”,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对现做现卖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商场、超市、食杂店等流通环节食品交易重点区域或场所的整治力度,抓好食品仓库、配送车辆等食品储运重点环节监管,严厉查处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和“三无”食品以及其它不合格商品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采取“倒查”机制,加大对食品电子化台帐的检查力度,确保实现流通环节食品全程可追溯监管。对不履行法定职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以及所经营的食品包装无QS标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维护自身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强化对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倡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沟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群众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认真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文/王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