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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负责人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三项目标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晓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既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又关系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8日表示,工商部门将本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原则,努力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等目标。

    食品经济主体要“能进能退”

    截至目前,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计达到613.38万户。近年来,通过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我国食品经营主体素质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着总体数量较大,小、散、乱问题突出等问题,不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和规范的管理,不具备经营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

    对此,王东峰表示,今后必须继续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既要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也要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做到“能进能退”。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撤销其食品流通许可,及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对食品质量实行“入市-交易-退市”全程监管

    2012年1到11月,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综合合格率为93.06%,虽然比五年前提高了近13个百分点,但距百分之百安全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即使遇到1%的不合格食品,也意味着100%的不安全。

    王东峰认为,建立和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的全过程监管,是保障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首先,工商部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其次,在销售环节,要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专区或专柜进行消费提示;最后,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下架退市,依法有效处理、销毁。

    谈到食品质量抽检,王东峰表示,这项工作还要加强,要突出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

    突出重点继续保持“严打态势”

    市场上,不安全、不合格的食品背后,往往是不合规、不合法的经营行为。近年来,无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更换包装和更改生产日期再销售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并由此引发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王东峰表示,对流通环节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要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在巩固多年来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各地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整治的措施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治的实效。

    他提出,一是要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酱油、食醋、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要以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区域和场所为重点,进一步集中开展治理整顿,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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