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食品监督所:退还检测费当面道歉
近日,本报接到了六安市多位餐饮企业店主的投诉,称六安市食品监督所上门检测时,强行索要500元检测费,否则,不予颁发餐饮许可证。12月25日,六安市食品监督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收费得到了六安市物价局的批准。不过,六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予以否认。
“收取检测费一事确实没有得到六安市物价局的批准,我们有过错,接受《新安晚报》的监督。”昨天上午,六安市食品监督所张姓所长坦承,上门收取检测费时,依据的相关规定早在今年5月份已取消,“凡是收取的钱这两天将全部退还。”
单位负责人当面道歉
昨天上午,记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宋老板,希望他抓紧去六安市食品监督所办理退费。“我去了之后,张所长亲自接待,把500元检测费全部退给我了。”昨天下午,刚出食品监督所的门,宋老板就给记者打来了电话。据宋老板介绍,退钱时,张所长向他当面道歉,并请他和其他店主今后继续监督六安市食品监督所,告知反馈意见,“我当时听了挺高兴的。”
昨天报道中的餐馆老板吕师傅则表示,餐馆与卫生监督所的相互监督,会让餐饮业更健康、安全地发展,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吕师傅虽然还没有拿到餐饮许可证,但在当天的检测报告单上,他店里的食用油和碗筷清洁度抽检,均符合标准。
本报记者 李阔 陈牧
昨日,本报报道了六安市食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在检查餐饮企业时,强行“搭证收费”一事。报道刊发后,六安市食品监督所负责人回应称,收费一事确实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存在过错,愿意诚恳致歉并接受本报监督,“已经收取的1万多块钱将全部退还,并认真吸取教训”。
随后,本报记者与六安市餐饮企业店主宋老板联系时,他说自己已经拿到了退还的500元检测费。
本报昨日A07版对六安市食品监督所“搭证收费”一事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