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广州开展了为期1年的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开展了为期1年的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在抽检过程中,检测结果未发现有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情况。

    据悉,此次整治工作检查对象主要为辖区内大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从检查情况来看,该区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均较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中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和销售私宰肉、病死病害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部分小型餐馆、小吃店存在索证索票不及时、进货台账登记不规范等行为。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所监督员已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并落实跟踪调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海口市民希望政府部门加强肉类市场监管 杜绝“注水肉”
下一篇文章:华安县开展创建农村药品安全村居试点工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