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食品添加剂无需过度恐慌 工商:添加剂使用将更加规范
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工商黄浦分局以辖区内的超市、大卖场等消费场所为重点,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经营的专项执法行动。

    黄浦工商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排查,对重点经营业态、重点商品和重点经营户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和市场巡查相结合的形式,逐户检查,逐户登记,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经营主体名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台账记录和使用台帐记录等制度。

    与此同时,针对大卖场内现场制售酱鸭使用食品添加剂红曲粉,检查了原料和添加剂供货商档案,以及添加剂每天进货、使用的情况记录。督促经营者落实“一照三证”公示制度,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实行上门告诫,加强行政指导。

    为了切实掌握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经营的情况,还针对大卖场经营熟肉制品中亚硝酸盐、果脯蜜饯添加山梨酸钾的快速检测工作。强化快速检测,维护食品安全。

    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到来之际,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对食品添加剂无需过度恐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将更加规范。同时,市民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多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尤其不要购买颜色过艳、味道过浓、口感异常的食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反塑系”专家:塑化剂毒性毋庸置疑
下一篇文章:藏香猪肉20元一斤或为假 拉萨明年将设零售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