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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数字药监”管理
来源:亚心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精河县以创建自治区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为契机,建立了县、乡镇场和村队三级联动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以确保全县各族群众和外来人员的用药安全。

    据了解,该县共有涉药单位183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53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0家。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数字药监”管理,即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养护、销售、GSP管理等环节实现微机化管理。截至目前,精河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完成了“数字药监”系统入网工作,通过电信网络实现与监管部门数据对接,做到药品数据每日上传,保证了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药品稽查和处理药品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同时,该县还聘请了12名药品协管员和98名药品信息员,构建县、乡镇场和村队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以此保障药品质量。

    “创建自治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全面提高了该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精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慧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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