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羊肉汤使用增白剂 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成都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本报讯(记者 李丹)日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个别餐饮服务单位销售的羊肉汤添加“羊肉香精”、“增白剂”等添加剂,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11月23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联合青羊区食药监局对市区小关庙的8家羊肉汤锅店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现场尚未发现“羊肉香精”和“增白剂”等。

  据介绍,市民举报的增白剂含有的二氧化钛属于食品添加剂,只能在果酱、凉果、可可制品等食品中使用,如果加在羊肉及汤中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单位可以按标准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由于在当天现场检查中未发现“羊肉香精”,食药监部门暂无法认定其是否为复配食品添加剂,成都市食药监局将在全市排查过程中根据实物具体认定。

  冬季来临,成都进入羊肉消费旺季。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局对经营羊肉汤、羊肉火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在羊肉汤锅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烟台食品流通将试行全程电子监管
下一篇文章:严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