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企业负责人学习含麻药品管理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出台的新规定,编印“药品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要求”,实行企业负责人签领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到药监局领取“管理要求”,先学习领会“管理要求”内容,后签字认领,确保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首先掌握含麻药品进货、储存、销售管理新规定,切实增强企业严管意识。
二是督促企业设立含麻药品专柜专帐。组织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企业实地指导,督促企业设立含麻药品专柜,张贴含麻药品专柜标签,要求企业做到专柜管理、专帐记录,并将设立含麻药品专柜作为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换证以及日常检查必查项目,切实加大含麻药品检查频次和监督力度。
三是督促驻店药师严格执行含麻药品销售规定。充分运用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药品市场监管QQ群等途径,将含麻药品处方管理要求、限量销售要求、销售记录要求以及驻店药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及时发给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驻店药师,让驻店药师认清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筑牢防止含麻药品流弊第一道防线。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建立药店QQ群、电话、举报箱等沟通渠道和方法,定期查访企业含麻药品销售情况,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发现超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药品的,应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确实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严查含麻药品流弊行为。
方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