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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266宗违反明码标价案 罚款17.7万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卖车标榜“你敢还价我敢卖”,有价格欺诈嫌疑,查!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自从7月中旬在全省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查处违反明码标价案件266宗,其中处罚156宗,罚款17.7万元!省物价局表示,为震慑价格违法行为,近期他们还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据省物价局介绍,为深入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从严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省物价局于7月中旬起,在全省物价系统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

  截至目前,省物价局共组成8个督导组赴全省开展督导工作;各地共组成453个检查组,出动5385人次,检查了2473个大型零售企业,立案266宗,其中处罚156宗,罚款177695.3元,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价格违法五大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广东大型零售企业在明码标价方面的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了部分突出的价格违法行为。

  这主要表现在5大方面:

  一是不明码标价。如某卖场的床上用品全部没有明码标价,价格只由销售人员口头告知消费者,属于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明码标价不规范。一些商场在销售商品时未使用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属于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虚构原价。如某商场促销活动的电力锅标价签标明原价528元/台、现价299元/台,检查人员按照“原价”定义对销售记录进行核查后,发现该“原价”为虚构,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是虚假优惠折价。如某电器专卖店的一些商品标示了“特惠机”,经查其“特惠机”的销售价格等于或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涉嫌价格欺诈。

  五是误导性标价。如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待售车辆的车身粘贴“总经理不在店,你敢还价我敢卖”的宣传标语,属于误导性标价,涉嫌价格欺诈。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上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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