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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品安全将试行“黑名单”,管理办法昨日听证 食品企业喊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 都市时报记者 吴双红

  追踪报道

  我省拟建立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单位聚会,我们还在餐桌上讨论那个问题油脂多恶劣,结果好事者就去厨房看,然后苦着一张脸出来了。正好这家餐馆用的就是问题油脂厂家生产的食用油,然后我回家当一笑话讲给家里人听,家里人从厨房拿出来的食用油又是该企业生产的……”

  昨天,《云南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召开,会上,一名听证代表如此描述自己遇到的食品安全事件。

  上午9点,针对《办法》,来自食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的19名代表参与了听证会。

  15种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

  明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等物质超标依旧经营的,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本报7月26日A05版,就《办法》提出的将被列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的15种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报道,其中包括“经营明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情节严重、危害恶劣、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违法将面临的最高处罚是,直接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云南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王一丁介绍,违规行为将面临的后果包括:食品经营者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等。

  消费者:建立“黑名单”查询平台

  “惩罚的力度不够,从经营者到生产者,你罚他100万,他可能已经赚了1000万。所以大企业、大集团,还有个体工商户,他有很多动力去违法。”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昆明市政协常委宋光兴提出,应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企业信用平台,比如可以创建一个“食品安全黑名单软件”,下载到手机上,在买东西的时候进行对照。

  云南省电信公司行业经理孙静说,黑名单制度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希望有更多的发布渠道让老百姓都知道。

  食品企业:我们也是受害者

  工商部门如何判定企业是“明知”违法还故犯?外省有质检报告的食品到本地抽检不合格,算谁的责任?如果误判如何恢复企业的名誉,如何赔偿?这是商家关心的问题。

  昆明佰客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杨辉杰有些激动。他说,自己也是从事食品零售的,很多生产企业都是批批检验,但不是每个都检验,作为零售企业没有专业的检测能力,而且很多免检产品出问题,应该怎么办?

  杨辉杰说,一定程度上零售企业也是消费者,也是受害者,“比如一个生产的厂家产品出了问题,但按照这个规定,对零售者实行处罚,我觉得这样的黑名单制度不合理的,还是应该从生产源头抓起。”

  法律专家:加大举报奖励制度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宏雷说,自己也是毒食品的受害者,所以特意从武汉赶回来参加听证会。他说,首先解决全国“毒”食品蔓延到云南的问题,让地方黑名单和全国食品做好呼应对接。其次,云南要自报家丑,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灯下黑”的现象,甚至要“落井下石”,一件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如果不做到及时公开处理,那么对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是有很大杀伤性的。

  “把黑名单制度和贷款信誉度、评优信誉度结合起来,同时,要重奖举报违法食品企业的人。”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赵鸭桥则提出,全省个体工商户太多,如果被禁止从事该行业,是否换一个家人的名字就可以重新从事了,怎么杜绝这个问题?

  省工商局:企业有6种救济渠道

  “明知故犯主要针对工商执法人员,要对企业进行处罚,首先执法人员要提出企业是明明知道的证据。”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王一丁回答企业说,目前工商部门已经有是否年检等企业的资源库,下一步食品安全的黑名单资源库建立也会考虑。

  “列入黑名单的都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此不存在责令改正的问题。”云南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本军表示,黑名单公示之前,企业已有六个环节进行自救,包括向州、市、省工商提起申辩,公示前的复议,还有诉讼等。

  “进入黑名单之后,如果出现问题、出现错误了,对企业造成危害,有严重后果了,企业可以对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黑名单的公示,提出你自己的意见,申诉、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如何做就如何做。”刘本军还表示,黑名单制度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消费者和媒体可以全程监督。

  市场调查

  商家只能靠厂家提供的证书把关

  ■ 都市时报见习记者 杜弘禹

  昨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了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内容,有15种情况将致使商家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严厉处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到来,是否真的能提高各流通环节商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让其严格把关,进而减少问题食品的出现呢?

  “我们不敢疏忽”

  对此,记者昨日走访了昆明小街干菜批发市场发现,对于酱油、食盐、鸡粉、罐头等有具体厂家来源的食品,在商品质量把关上,商家一般会依据厂家所提供的各类质量报告和合格证书。

  “我们判断一个商品质量有没有问题,主要会看它有没有想过证件和检测报告,没问题了我们才敢卖。”小街干菜批发市场一食品添加剂经销商李女士表示,以一包鸡粉为例,大概有4种证件可供参考,包括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具体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她介绍,每个商品上都还有“QS”认证号,可对商品的相关质量信息进行查询。另外,挑选信誉好、靠得住的大厂家进货,也是保证商品质量的一个做法,“大厂家一般比较成熟,也比较慎重,不会轻易出问题的”。

  “作为商家,我们很重视质量。”李女士说,近几年来,频频出现的问题食品给让公众对食品质量要求更高,相反也促使商家在进货时严把质量关,“哪怕出现一次质量问题,都有可能让生意做不下去,我们不敢疏忽”。

  散装食品把关难

  另一方面,对于木耳、红枣、花生等散装食品来说,判断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和方法则显得简陋和单一得多,主要依靠商家自身的经验和把握,更没有相关标准可供参考。

  “没有证书,质量好不好我们看得出来。”该批发市场一干货商铺老板陈先生表示,大多数情况下,从商品的颜色、气味、手感等等方面,就能大致看出商品质量好坏。

  但同时,他也坦言,正因为缺乏厂家规范和质量检测报告,散装食品才经常出现问题,比如硫磺木耳、染色辣椒面等等。他担忧,如食品流通环节黑名单正式实施,经营散装食品的商家势必会吃亏,“因为我们也没办法再怎么去严格把关”。

  “我觉得实行黑名单是没错,但应该根据经营种类不同,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毕竟我们本身对商品质量的把握能力各有差异。”陈先生建议,在散装食品安全整治上,政府部门应该着重针对生产商,从根本上严惩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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