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三亚药检所长:药检工作是最大职责和最高使命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邢孔广,现任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所长,自1990年进入三亚市药品检验所,邢孔广便开始了22年的药监之路。药品抽验工作是促进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多年的药检工作中,邢孔广一直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药检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特别是担任三亚分所所长以来,在邢孔广的精心管理和带领下,单位多次被评为“全省药监系统工作先进单位”,分所每年还承担国家药品评价抽样和省级药品抽验任务。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于2002年才正式成立,面对这样年轻的一个药监单位,人员编制少,各类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甚至直到前两年,才真正有了自己像样的药检大楼,这一切都曾在邢孔广的眼前一一划过,很多都是他亲自一手建立起来的。为了这些,作为所长的邢孔广操心了多少个日日夜夜。

  细化抽验计划、确定重点抽样对象品种、扩大抽验地区覆盖面、加强基层农村用药监管……多年来,邢孔广所带领的药检所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检验任务。2011年,该所完成抽样抽样512批次、药品检验470批次,药品委托检验85批次,检验数量和检验批次均创历年最高;通过抽验,发现查处一批不合格药品,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011年3月,正是药检工作面临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但是邢孔广带领下的分所依然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复查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取得了食品检验机构认定证书,具备药品、食品检测能力参数认可251项,业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检验实力,才能履行好技术监管的职能。”邢孔广经常这样说,多年来,他也一直这样做。三亚分所实验室能力建设一直是邢孔广心头的一件大事,这几年,三亚分所能力建设得到较大的提高,确实与他本人努力分不开,无论是实验楼项目的前期建设、规划报建,资金筹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还是细到实验室一小件仪器的安装使用,以及新仪器操作技能的学习掌握,邢孔广都要亲自管一管,问一问。目前,该所在实验环境面积、硬件设施、仪器配置等方面均体现着一定的先进性和发展预期,为三亚药检所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邢孔广还主持修订了药检所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使之成为检验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1年,为积极谋划餐饮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安全评价抽验任务,邢孔广组织专业人员新开展一批食品安全检验项目,完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专项抽验和微生物项目检验任务,利用新装备仪器应用到药品检验工作中,如开展原子吸收法测定胶囊壳中铬金属的测定等,使三亚分所技术检验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或许这些对于我们一些门外看客来说只是工作上的一点琐碎事,可是正是这些琐碎事一直为我们身边常吃到、用到食品药品铸下坚固的安全堡垒。在大家所不知道的背后,这些琐碎事常常让这些药检人放弃正常的家庭生活,只为更投入工作一点、让检验更细致安全一点。邢孔广记不得多少次为了工作而顾不了家庭,甚至有一年连女儿的高考都鲜少过问,不过这些在邢孔广眼里看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他习惯了,也觉得理所当然了。

  “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这是邢孔广一直以来的工作生活信条,作为一名老药检人、老党员,他认为这是认真履行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他真心诚意地对人,心无旁骛地工作,把药检工作药检事业作为自己最大的职责和最高的使命,也赢得了全所同志的信任和一致好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王老吉事件新进展:加多宝凉茶广东梅州遭查封
下一篇文章:食药监局:排查隐患 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