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药监局:6月底前完成城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日前,中国各地正按步骤分阶段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工作部署要求,6月底前,中国将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12年1月和3月,国家食药监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部署,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阶段逐步推进。6月底前,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1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目前,各地已全部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定程序、公示样式、检查频次等内容。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宁夏等地细化了评定内容;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甘肃、宁夏等地增加了监督检查频次;北京、浙江、湖北、四川、青海等地强化了工作要求。

  据悉,当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培训工作,评定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河北省保定市、承德市已基本完成市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衡水市已完成市区学校食堂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江苏省泰州市、镇江市、徐州市和南通市已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江西省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山东省济南市已完成7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评定;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三门峡市已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襄阳市、潜江市、天门市和仙桃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重庆市南岸区、渝中区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已完成了学校、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的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已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杭州卫生部门责令肯德基整改 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篇文章:“限塑”四年仍存“盲区” 全面落实还需形成合力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