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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赠品酸奶第二天便过期 这样的促销是不是在糊弄消费者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江苏网5月5日讯  前日,市民陈女士致电商报热线反映称,自己在一家超市购买酸奶时获赠了几盒酸奶,但到家后便发现,赠品的几盒酸奶居然第二天就要过期了。“我不得不怀疑,超市的这种做法是糊弄人!”陈女士说。

  市民投诉:

  赠品酸奶第二天过期

  “虽然是赠品不要钱,但我认为,商家要搞赠送,其目的就是希望借机促销。但谁会想到,赠品居然第二天就过期了?”前天上午,市民陈女士打进商报热线说,她5月2日在市区一家大型超市买了一箱酸奶,按照超市当时正在进行的促销手段,陈女士同时又获赠了4盒酸奶。导购员还特地告诉陈女士,这款酸奶卖得很好,加上赠品,这样的价格就显得很划算了。

  不过,把酸奶拿回家后,陈女士仔细一看发现,这几盒搭售的酸奶到5月3日就刚好到期。陈女士说,要是早知道这几盒赠品酸奶第二天就要过期,她宁愿购买另外一款酸奶,“就是冲着有赠品很划算才买的,现在买了还来不及吃就过期,不是等于白买吗?”陈女士说,整个购物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位超市工作人员向她作出过这款酸奶即将到期的提醒。“搭售酸奶第二天就过期,是不是不应该如此搭售来忽悠消费者?”陈女士如此困惑道。

  即将过期的食品用来搭售,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昨日下午,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事先就已作出提醒,那么搭售并无不妥。不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尤其是对食品、饮料与赠品,一定要认真查看保质期,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店家与有关部门举报,并保留购买凭证和实物,以便日后处理。

  记者调查:

  临界食品少有醒目到期提示

  快到期的食品也就是临界食品。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事实上呢?前天晚上8点多,记者先后前往市区几家大型超市走访。

  在第一家超市的促销街区内,记者看到一整排正促销的饮品,其中箱状纯牛奶、酸奶外面都搭售了不少的赠品饮料。记者发现,正常销售的酸奶、牛奶,有的一个月后过期,有的20天后过期,但赠品却不同,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却很难看得清楚。记者随手拿起一箱酸奶,上面搭售了同品牌的儿童牛奶,询问导购员什么时候过期,导购员称,“没问题的,还有5天时间”。但,货架旁并无任何醒目提醒。

  今年年初以来,国内一些知名超市纷纷爆出混搭销售快过期食品的新闻。国家工商总局本月初再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遗憾的是,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超市中,很多即将过期的食品往往以打折促销出现,部分则作为赠品混搭销售,但鲜见有明显标注食品快到期的超市。

  采访中,一位卖场工作人员称,对于部分快过期的食品,他们会分类放入促销区,并调整相应的价格,“如果有消费者询问,我们都会一一告知到期日期”。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坦言,对于即将过期的食品,在卖场专区内确实没有设置相关的提示。正在购物的邹先生说:“现在有问题的食品太多了,买什么都习惯看一下生产日期,不过最好还是把快过期的食品放在一个特定区域,然后竖个牌子,这样消费者也能留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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