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食安委在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餐桌猪肉产品整治 “回头看”行动中,对6家餐饮单位猪肉产品未索证索票的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
自去年9月份开始,薛城区对辖区餐饮单位实施了为期7个月的餐桌猪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除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外,还举办了餐饮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目的在于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辨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品的能力,促其不采购、不使用私宰肉和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监管信息档案,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治,使辖区餐饮单位采购猪肉及其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餐桌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保障。
近日,为巩固整治成果,该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以猪肉产品的采购验收和进货台账记录为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餐饮单位巩固了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针对部分小型餐饮单位采购猪肉产品索证不全或台帐记录未建立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93份,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对6家未索证索票的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陈建水 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