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雷小琴)昨日,自治区法制办就《全区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全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检查情况显示,存在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忽视规范引导的问题。
2011年11月,自治区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价格行政、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的是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对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作了抽样调查两种方式。在对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组分别对各地级市及临时指定的14个县的539个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作了抽样调查。同样地,监督检查组也分别对各个地级市和被抽查的14个县的539个价格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进行抽样调查。受访者对执法是否满意,可以进行打分。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根据各监督检查组检查情况综合反映,全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关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不到位,对许多非法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予取缔,全区各地都存在非法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处于非法生产状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实现常态化。抽样调查131个超市,只有57个超市反映2011年以来接受过工商管理行政执法检查。
由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履行其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职责仍处于起步阶段,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没有全方位实施。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蔬菜类食品安全监管也存在问题,问卷调查132个菜市场(农贸市场)发现,2011年以来均没见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抽查蔬菜农药残留。
另外,有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不当,重事前管理轻事后监督。就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设立而言,往往侧重于事前许可或者审批环节;而对于设立后经营状况的监督管理比较忽视,同时还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引导现象。
此次的通报情况中,已建议我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执法体系改革,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农业和水产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力争早日实施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并适时在全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规范的规范,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所需经费应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以保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