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广西省百色市多部门重拳整治葡萄酒业“专供”“特供”标识行为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期以来,部分商品生产经营者为迷惑、诱导消费者,在商品的包装及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大肆炒作“特供”、“专供”慨念,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特别是一些经营者使用含有“国家机关专供”、“国家机关特供”的包装及标签,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部署,百色市多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整治滥用“特供”、“专供”商品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工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以葡萄酒、白酒、啤酒等日用品及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文章来源于中国红酒网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零售市场、宾馆饭店等销售场所;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指导和清理打击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使滥用“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包装、标签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对相关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我纠正继续在商品的包装、标签、宣传中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曝光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湖南将开展专项行动 整顿“特供专供”商品
下一篇文章:泗阳工商局推行“四化”力促食品消费安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