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青岛散装食品大半是黑户 工商局发布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一直以来,散装食品是为人们诟病最多的食品类商品之一,没有生产日期、新旧食品混杂、不标注所含成分及添加剂等现象屡屡发生。而因为缺乏专门的监管办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又缺乏实际操作性,致使散装食品一直处于“散养”状态。现在,我市散装食品安全问题终于有“法”可依了,28日上午,青岛市工商局发布了《青岛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散装食品的运输、保存、包装、信息公示、责任人等方面,做出了12项具体要求,并将在各超市、商场及农贸市场中,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接受市民的投诉和举报。

  据介绍,这是省内首个针对散装食品的专项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领先行列。

  散装食品问题严重

  目前我市流通环节销售的食品主要是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相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因价格较低,购买方便,但其质量也屡屡被媒体曝光和消费者投诉。

  “近年来,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结果同样显示,散装食品抽检合格率低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监管已成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昨天上午,市工商局领导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散装食品监管没有专门的、统一的规范标准和综合系统的监管要求,食品经营者自律管理和基层监管人员监管执法均缺乏明确的依据。而从日常抽检情况来看,散装食品销售存在着卫生设施缺乏、销售标签不规范、二次污染等多项安全隐患。

  为此,自2010年开始,市工商局就着手制定专门的散装食品管理办法,并在崂山区开展了散装食品监管试点。

  馒头面点都属散装

  在《办法》中,我市首次明确了散装食品的概念。据介绍,由于《食品安全法》只对预包装食品作了明确定义,未对散装食品作出明文解释,为此,《办法》明确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包括经营者自行包装和裸装销售的食品,不包括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适用于商场、超市、商店、食杂店、有形市场等场所内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食杂店、超市内现场制售的馒头、面点等都属于散装食品,而肉蛋禽等则不在该《办法》监管之列。”市工商局领导表示,在销售环节的肉蛋禽等属于农业初级产品,归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因此不属散装食品之列。除此之外,自制食用油以及白酒等特殊商品,也不属于散装食品,适用特定的专项法律法规。

  必须“挂牌明售”

  对于散装食品,《办法》明确提出了12项具体要求。除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办法》还针对其经营场所、运输工具、生熟分开、冷藏保鲜、专人负责、标牌公示等作出明确要求。办法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时,销售者必须在货架、货柜、容器、隔离设施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散装食品公示牌”。公示牌应当标明以下内容:食品的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并与原包装标注的内容相符。自行包装销售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且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新旧混卖要标“底线”

  散装食品缺乏规范包装,如何杜绝商家新旧混卖的情况?《办法》中规定,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装销售的,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

  同时,《办法》中鼓励和支持经营者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或对临期食品单独分装销售。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隔离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

  此外,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应当与销售的散装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等字样。

  进货记录要存两年

  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验散装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得进、销、存无合法来源的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当在市场主办单位或食品质量管理员监督下,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市场主办方要担责

  《办法》中还明确了市场主办方及工商部门三方的权责划分。市场主办方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场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审查入场主体资格、定期检查、建立档案、信息公示、及时报告等11项责任。

  工商部门严格实行散装食品流通许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散装食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检。支持和鼓励消费者对散装食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查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散装食品,及时追查其来源和流向,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市场上的散装食品大半是“黑户” 农贸市场散装食品违规销售情况严重 工商表示关键还是要靠商家“讲良心”

  散装食品吃着 “难放心”,不少市民在购物时都有这样的感受。昨天记者在市场上走了一圈,发现农贸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散装食品都缺乏“身份”信息,而在个别试点卖场内,散装食品已基本实现了“买得放心”的目标。

  [农贸市场] 馒头凉皮全是“黑户”

  28日下午,记者在水清沟双汇隆市场内看到,这里大多数的散装食品都没有实现“挂牌明售”。在市场内一家专营凉皮凉粉的摊位前,记者看到商贩正忙着将自制的小碗凉粉摆到柜台上,在该摊点没有悬挂任何信息公示牌。“你这个凉粉是什么时候做的?”小贩表示,他们的凉粉都是现做现卖,每天差不多都能卖光,而对于卖剩下的凉粉如何处理,这名小贩没有做出任何答复。此外,凉粉的原料和添加物,该摊位也没有做出任何公示。

  该市场内的馒头摊位上,记者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况,没有任何信息公示牌。“我们这里的馒头不加增白粉的,你买回去放心吃吧。”记者看到,来这里购买馒头的人不少,特别是一些南瓜面馒头、地瓜面馒头、苞米面馒头等更是热销,但这些馒头中具体的原料和添加剂,都没有做出明确公示。

  除了缺乏信息公示之外,不少消费者在挑选时还有“直接上手”的习惯。在该市场的干果炒货摊位区,记者看到,这里售卖的花生豆、瓜子、干果、蜜饯等都裸露在空气中,而这些食物货架旁边的过道人流量很大,不少人购买前都会用手触摸食品,有的还拿出几个尝一尝。

  [试点商场] 临期食品挺好卖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崂山区丽达购物广场的超市,这里是我市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的首批试点超市。

  在干果蜜饯销售点,记者看到,每一样商品都在旁边摆放着一小份品尝样品,而且每一种散装食品下面,都用活动数字签标明了生产日期。“这种活动日期标签,可以重复使用,节省了我们很大成本。”超市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现在该超市内的散装食品基本实现了生产日期、进货来源等信息的公开公示,除此之外,超市自制的一些食品也都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原料表等。对于一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超市还专门设置临期食品专柜,统一进行销售。“市民对于这些价格相对较低的临期食品,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并未对超市的销售业绩造成影响。”

  但并非所有的超市内的散装食品都实现了“挂牌明售”。在香港中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看到这里的虾皮、牛肉干、烤鱼片等散装食品都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一名市民还直接从货柜中,撕下一丝鱿鱼丝品尝。

  “尽管出台了管理办法,但要真正实现散装食品安全,光靠检查、惩处是不够的。”市工商局领导昨表示,还需要商家“讲良心”,同时需要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来源: 青岛早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石龙查扣300公斤无来源证明食用油
下一篇文章:岳阳8600公斤不合格食品被收缴 450公斤地沟油被扣押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