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北京警方查获仿稻香村月饼800箱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警方与稻香村厂家携手打掉一个产、运、销假冒稻香村月饼的犯罪团伙,查获假冒稻香村月饼800箱。

  目前,2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团伙狡猾

  不让买主到库房直接取货

  近日,海淀公安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接获群众的线索称,有一伙不法分子使用稻香村的名号,生产销售假冒月饼。

  在稻香村厂家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下,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经警方细致侦查发现,该团伙分工明确,从生产、仓储到销售均有专人负责。

  这个团伙十分狡猾,为了避免被发现,他们每次与人交易时都随机约定交易地点进行交易,从来不让买主到库房直接取货。

  ●警方蹲守

  可疑区域内搜寻仓库位置

  8月30日下午,四季青派出所又接到消息,这个造假团伙将在西三旗与人交易。

  下午5时许,警方在交易地点蹲守,等待这个造假团伙出现。就在蹲守工作进行时,一辆蓝色的大货车进入警方的视线中。透过大货车车厢的网布可以依稀辨别,车上堆满了成箱的月饼。

  但由于交易地点并非是假冒月饼团伙的仓库,民警便没有立即实施抓捕。根据大货车行驶方向和停靠点,民警分析出了储藏假冒月饼的仓库的方位。随后,一路民警便在可疑区域内进行搜寻。

  ●抓捕开始

  仓库内稻香村均为假冒产品

  经过民警细致的查找,终于在这一区域发现了一个可疑仓库。

  当那辆蓝色货车驶入仓库后,民警断定这里就是这个团伙的仓储地点。晚上10时许,抓捕工作开始,根据前期调查所掌握的证据,民警将负责仓储搬运、接洽交易和销售点的9名涉案人员一起抓获,其中包括主要人员周某和王某。同时,在仓库起获的假冒稻香村月饼有800箱,还有不少散装月饼、月饼包装袋、仿冒标签等作案物品。

  经稻香村厂家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仓库储存的稻香村月饼均为假冒产品。

  王某供述,他们本身就是从事月饼销售行业的某公司工作人员,对月饼销售各个环节十分熟悉。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与黑作坊老板周某干起了制作贩卖假月饼的不法勾当。

  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在西三旗某市场设推销点,在摊位上摆放上真月饼,以团购、批发的名义在市场进行销售。一旦发现有顾客认为月饼太贵,他们便会告诉顾客能拿到价钱很低的月饼。

  王某则负责在仓库管理存放月饼,有人提货时负责清点运送。周某则是负责加工假冒月饼,而月饼的包装则由王某提供。

  ●价格低廉

  正品150元一盒  冒牌月饼卖15元

  经民警调查,这些原本在市面上需要150元左右一盒的月饼,这个团伙仅卖15元,利润5元,成本仅10元。就连加工厂的工人自己也坦言,他们做出来的月饼“不好吃”、“从来没吃过”。

  目前,王某、周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的生命健康,下一步,警方将按照“打四黑除四害”的工作部署,会同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严打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警方提醒市民,最好到正规的超市或专卖店购买月饼。遇到价格比市面上平均售价低得多的月饼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

  ●背景链接

  北京市8月30日召开了“打四黑除四害”打防管控一体化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海淀警方按照公安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切实加大对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的打击力度,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德州取缔5处月饼加工作坊 确保中秋食品安全
下一篇文章:全国启动排查地沟油案件线索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