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沈阳六成经营乳制品业户被取消资格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沈阳只有3695家门店可以销售奶粉或牛奶、酸奶等乳制品了,这比原来1万多家经营乳制品门店减少6000多家,也即是六成的乳制品经营店被取消了乳制品经营资质。9月1日,沈阳市工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丁浩哲表示,经过长达5个多月的全市范围内乳制品经营资质审查与清理整顿,沈阳市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对乳制品经营资质的审验发放。他提醒消费者,沈阳市这些有经营乳制品资质的商家业户,在他们店内明显位置上,都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其证上的经营项目内会有“液态奶”、“乳制品”等字样,如果没有这样的经营许可,一定不要买。

  3550家食杂店中只有1/6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质

  丁浩哲介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8月1日起销售乳制品须获工商部门许可。国家要求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中,经营项目多为“预包装食品”,而现在经营乳制品的,在“预包装食品”后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沈阳市目前有乳制品经营资格的共有3695家,其中内资企业102家,其中商场、超市46家;港澳台企业(大润发)2家;外商投资企业(家乐福、乐购等)16家;个体工商食杂店3550家;农业合作社27家。但这些经营乳制品的业户中并不都具有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资格,全市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业户只有741家,3550家个体工商食杂店里只有677家可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从统计情况看,有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资格的大多是大超市与连锁超市以及专营乳制品店,因此,对于那些需要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民,最好到大超市、连锁超市或专营乳制品店购买,安全性会更高些。

  今后将实地抽查30%以上的经营业户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在此次审查整顿乳制品经营资质行动中发现,有很大一部分乳制品经营门店因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乳制品经营资格。其中,近半数的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门店在检查中因为存在违法行为、没有检验报告、合格证不全等被取消经营资格。此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食杂店因缺乏进货台账、没有冷链保存设备等原因而被取消鲜牛奶、酸奶等乳制品的经营资格。

  今后如何来保证沈阳全市范围内的乳制品安全呢?丁浩哲告诉记者,此次乳制品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后,如果市民在购买乳制品时再发现经营单位没有经营资质,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沈阳市工商部门每个月都将对沈阳市场销售的液态奶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点对点的抽查,抽查量要达到30%以上,经抽查一旦发现违规经营,将取消其乳制品经营资格,按照货值进行惩罚,少则罚款5000元至2万元,多则将处以5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张春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莲湖 为餐饮行业戴上紧箍咒
下一篇文章:沪餐饮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首次要求甜品站中央厨房持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