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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餐饮单位用地沟油5年内不得经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昨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市民关心的地沟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该局对地沟油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查处一家就会曝光一家,而且,一旦查证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五年之内被查处者将不得再入餐饮行业。

  地沟油加工厂线索中断

  本报昨天关于地沟油的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中山市民中引起巨大反响,微博上对此讨论十分热烈,市民最希望的就是能够曝光无良餐饮单位,“这是目前为止我们看到关于中山地沟油的最详细的一篇报道,希望广州日报能够根据线索一直追问下去。”有市民专门致电本报对此报道进行表扬。昨天下午,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就地沟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解释情况。

  李小姐昨天看到本报报道后说,既然中山在今年5月20日当天查处了一家生产地沟油的黑工厂,数量有近1吨,为啥没有顺藤摸瓜,找责任人问清楚这些地沟油平时的销路呢?

  对此,记者昨天了解到,当时这家黑工厂是由质监部门派人去查处的,只是在现场查获了加工好的地沟油以及相关设备,并没有抓到责任人,当时并没有办法根据这条线索追踪下去。

  发整改通知非因“地沟油”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曾德强表示,对于使用“地沟油”的企业,该局采取的态度一直是“零容忍”,并按照相关规定,吊销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据了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聘用不准许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对于答复政协委员提到的13家“地沟油”责令整改企业,曾德强解释说,答复的内容并不确切。

  曾德强表示,经过中山市药监局稽查分局的调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2010年8月16日承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起至今年5月31日,共处理24宗怀疑使用“地沟油”的投诉,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3份,这13份责令整改通知,是调查发现该企业未使用“地沟油”的前提下发出的其他有关整改内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介绍,在对13家被投诉企业的食用油检查过程中,同时发现其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生熟品未分开等轻微违规行为,为此,该局依照相关规定,发出责令整改。

  查处“地沟油”需多部门配合

  曾德强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对于地沟油的查处还是分属不同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环节仅仅在“地沟油”上了餐桌后,而其他的如生产、流通等环节,则是需要工商、质监等其他部门进行协调调查。

  另外,针对如何分辨地沟油与普通油,曾德强表示,目前如何分辨地沟油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检测标准。“这就相当于在油里分辨出另外一种油,以目前的检测手段非常难。”同时,他还表示,只要是有关“地沟油”的线索,相关部门就会一查到底,而当捣毁了“地沟油”窝点后,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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