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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四成婴幼儿奶粉店被取消资格
来源:新浪网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后买奶粉或牛奶、酸奶等乳制品,一定要看清商家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否含有乳制品,没有的不要买。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8月1日起销售乳制品须获工商许可。近期,沈阳市工商局大力清理整顿不合格的乳制品经营单位,四成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奶粉店被取消经营资格。

    国家给乳制品经营设门槛

    近年来,因安全问题频出,乳制品一直行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继国家质检总局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核后,今年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提高了乳制品经营门槛,乳制品不像以前那样想卖就卖。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国家要求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中,经营项目多为预包装食品,而现在经营乳制品的,在预包装食品后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沈阳5970家门店有资格销售乳制品

    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解到,从今年4月份开始,工商部门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乳制品资格审查,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5970家门店取得乳制品经营资格,其中1152家取得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格,4818家取得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资格。

    据了解,在此次整顿中,有很大一部分乳制品经营门店因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乳制品经营资格。其中,四成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门店在检查中因为存在违法行为、没有检验报告、合格证不全等被取消经营资格。此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食杂店因缺乏进货台帐、没有冷链保存设备等原因而被取消鲜牛奶、酸奶等乳制品的经营资格。

    工商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对于想经营乳制品的企业或个体户,一般由经营者向所辖区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范围涵盖乳制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于此前一直在经营乳制品,并仍想继续经营下去的,经营者应向工商部门提出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昨日记者在沈阳走访时了解到,仍有不少食杂店在经营乳制品,但其食品流通许可证上却没有“乳制品”字样。部分食杂店表示会立刻办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从8月份开始,沈阳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乳制品经营资质检查,乳制品经营者应及时到辖区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资质,市民在购买乳制品时如发现经营单位没有经营资质,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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