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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辐照要注明 不适宜人群要突出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标签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行规范

  保健食品“紧箍咒”

  ■标签和说明书均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经辐照”

  ■“不适宜人群”的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字体

  ■应注明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邮政地址、邮编和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销售热线、网络联系方式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保健食品标签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均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也被首次要求在标签上标明“经辐照”。

  “不适宜人群”标识更显著

  新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保健食品标签除了应注明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邮政地址、邮编外,还应标注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销售热线、网络联系方式等。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均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此外,保健食品标签上,“不适宜人群”的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字体。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了3家药店和2家超市中销售的保健品,大部分保健品包装盒上的标签都标注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但在字体大小和粗细上并没有差别。只有一种花旗参含片所标注的“不适宜人群:幼儿”比“适宜人群:免疫力低下者”要大一个字号,并且加粗。药店顾客黄女士称,她虽然没有视力问题,但有时标签上的内容过多,翻来翻去也不容易找到,如果把重要内容字体加粗,应该会醒目一些。

  标注辐照食品保护知情权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注“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字样。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当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字样。这让很多人对经过辐照的食品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食品辐照技术是目前食品保鲜中最先进和安全的方法,利用高能电磁波的能量对食品中的有害细菌体基因进行破坏,以杀灭细菌,抑制细菌繁殖,使食品不腐败变质。”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朱荣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通俗地讲,对食品的辐照加工工艺就像我们老百姓在太阳光下晒被子一样,不同的只是我们使用的射线比太阳光的能量高。

  食品与放射源根本不接触,所以不会产生污染和残留,而且食品辐照后没有毒性物质产生,在迄今为止所做的大量实验中,还没有发现过任何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及致癌物质生成。朱荣还介绍,在很多食品行业,如方便面、腌卤制品中,都在使用这种技术,以尽量减少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朱荣认为,食品怎么来的、成分有哪些、采用了何种工艺,消费者都应该有知情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就是要求满足公众的这种知情权,但不必对“辐照”谈虎色变。

  新闻链接

  四川将组建

  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

  成都商报讯(记者赵倩)四川省卫生厅将组建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将进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或企业标准备案审查等工作。目前,省卫生厅正要求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四川食品安全地方、企业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

  据了解,专家库成员应为来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协会、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等单位,涉及公共卫生、食品工艺、营养、食品检验、卫生毒理、农业、畜牧业等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推荐条件,专家需要在食品相关领域,特别是食品安全专业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发展方向和动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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