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进入采暖期,我市各燃煤单位能否做到达标排放?近日,市环境监理处对我市部分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排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虽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但煤质超标现象比较严重。
为了督促各单位燃煤锅炉达标排放,近日,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境监理处对部分常年使用的10蒸吨以上燃煤设施燃煤煤质、烟气黑度排放指标、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第一批共检查17家单位。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未发现冒黑烟现象,烟气黑度全部实现达标排放。17家单位中,有15家对煤场采取了密闭、覆盖等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占抽查总数的88.2%,其余2家未按要求覆盖到位单位,在执法人员现场提出后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采集的17家密码煤样检测结果显示:灰分和全硫双达标的企业3家,占抽查总数的17.6%,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红光造纸厂、秋林公司吉祥大厦;4家单项指标超标,占抽查总数的23.5%,由市环境监理处责令7日内更换符合《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灰分小于15%、全硫小于0.8%的优质燃煤,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4家双项指标超标,占抽查总数的23.5%,由市环境监理处责令7日内更换优质燃煤,依法处以上限3万元罚款。
附:煤质超标单位名单
1.陕西正义纺织有限公司
2.西安培华学院
3.西安欧亚学院
4.西安铁路信号厂
5.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
6.陕西省西安制药厂
7.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8.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