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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查处擅用绿色食品标志案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9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8月底,江苏省灌云县一家超市未经有关机构认证,在现场销售烤鸭的外包装上公然贴着绿色食品标志,被灌云工商局及时查处。

    该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超市巡查时,发现其现场销售烤鸭的外包装上赫然贴着绿色食品标志。执法人员经询问有关负责人得知,该超市为促销其自制烤鸭,在未取得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情况下,在自制烤鸭的包装袋上印上绿色食品标志,以此诱骗消费者购买。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绿色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注意食品外包装,“绿色食品”外包装上都印有绿色食品标志,标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食品标志”的字样和批准号。其次,除了包装上印刷的内容外,消费者还得注意产品包装上是否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印制的防伪标签,标签编号应该与产品标签编号一致。最后,“绿色食品”外包装还要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名称及地址等信息,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孙   旭   白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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