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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把食品当成药品卖
来源:衡阳日报    更新时间:2010年09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衡阳市某药店由于夸大某食品功效,因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把食品当药品购买。经石鼓区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由该药店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980元,并赔偿消费者1980元。

  石鼓区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药品和保健食品时,最好先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咨询医生,听取医生的建议,再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决定购买哪类药品和保健食品。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选购药品和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楚批准文号及说明书,绝不可轻信营销人员的宣传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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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药如何看批准文号

  一是购买药品时要看是否标有“国药准字”号。即: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因此消费者购药时,只要看到“国药准字”就可以肯定这是国家批准的正规药品。

  二是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看“国食健字”和“蓝帽子”。只要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是“国食健字”,并注有很明显的天蓝色标志,俗称“蓝帽子”,那肯定就是保健食品,而不是药品,也绝不能替代药品。

  三是“消”字号产品不能当药品使用。“消”字号就是消毒产品,它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三大类,“消”字号产品绝对不能当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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