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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黑心回锅肉曝光 黑心行为被罚两万
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将顾客没吃完的肥肉回收,加些蔬菜回锅烹炒,做成盒饭,以每份6元的价格卖给学生和打工人员。”5月中旬,一厨师打进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电话,举报自己曾经打工饭店的惊人内幕。就此,黑心“回锅肉”现出冰山一角。经过卫生执法人员的慎密调查,6月25日,朝天区玉膳房老板徐某领到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朝天黑心“回锅肉”曝光

  朝天区柏杨乡村民张某某2007年8月进入朝天区一家经营中餐、火锅,名为玉膳房的餐厅打工,最初在后堂配菜,后来负责餐厅凉菜间制作,今年3月份才从该餐厅辞职。他反映玉膳房老板徐某从2009年8月份后亲自回收回锅肉,配成盒饭,以6月一盒的价格售给在外就餐的朝天区中学学生及部分流动人员,每天多则销售60余份,少则20余份。“这件事,后堂几个厨师都清楚。”张某某说。

  接到举报,市卫生监督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对位于朝天区朝天镇明月路的玉膳房进行了突击检查。5月18日,检查人员抵达餐厅时正值上午10:30,走进后堂,就发现操作台上一个大盆内装着大约4-5公斤回收的腊肉、回锅肉,从盆内肉的色泽、成色看并非鲜肉。家住朝天区朝天镇朝天村1组的老板徐某在接受调查时承认,餐厅以前确实有过这样的行为,但今年再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徐某说,2009年7月份前,他老婆对他说看见餐厅厨师长在自家餐厅将消费者用餐后剩余的回锅肉回收重新加工,制作成“回锅肉”。有时是餐厅厨师和服务员自己吃,有几次销售给了打工人员,蹬三轮的流动人口,不清楚卖了几份,没有记账,大概卖了100元左右。他说,以前用回收回锅肉重新加工制作食品的厨师长是张某某,他在餐厅负责炒菜,自从2009年底他发现这些问题后,及时更换了厨师,今年再未出现这种情况。

  “回锅肉”越回越“香”

  举报人就是黑心“回锅肉”的主谋人员?同样在该餐厅打过工的厨师赵某某向执法人员作证:张某某是餐厅的配菜工,并非老板口中的厨师长。他证实,玉膳房经常用顾客吃剩的回锅肉加工成盒饭卖给学生,因为学生消费水平不高,菜不是很新鲜学生也不容易识别。从他2009年10月28日到该餐厅工作时就发现这个问题了,一直到今年5月2日离开餐厅,玉膳房都这样做。

  赵某某说,顾客吃完饭后,老板徐某就督促前堂的服务人员把顾客吃剩的菜收回后堂,老板和老板娘亲自动手收集回锅肉,平均每天要收集一盆子,他们将肉里的油倒在一起,收集起来再用于炒回锅肉或烧红烧菜。第二天将回收的肉再加一些莲花白或其他菜一起炒,配成两荤一素和着米饭卖给学生。几种肉、几种油混在一起,这种“回锅肉”格外香,不少朝天中学的高中生来购买,平均每天要卖60-70份。“如果我们不用剩的回锅肉,老板就会骂我们,说我们不懂节约,太浪费。”赵某某透露,从今年4月份起,老板还将潲水桶里的油舀起来,加上葱、姜、辣椒粉等炼一下,这种油专门用于烧制红烧肉。

  黑心行为被罚2万元

  “对这种恶劣行为一定要严查重罚,绝不手软。”市政府副市长赵爱武获悉此案后要求卫生部门严肃查处。

  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通过辛苦走访、调查,掌握了大量一手材料,认为朝天区玉膳房餐厅:2009年存在回收消费者食用后剩余回锅肉作为食品原料加工盒饭出售;未如实记录进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对玉膳房作出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5月31日上午,执法人员向玉膳房老板徐某递交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随后,徐某委托的律师向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提出了放弃行政听证书面申请。6月25日上午10时许,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徐某。“如果徐某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市卫生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介绍。

  (张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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