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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彰显药监形象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薛城分局 李振宏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蓬勃开展的“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是市委审时度势、顺时应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充分表明市委一班人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药监部门和药监干部作为这次活动的参与者,肩负着服务地方医药经济发展的重任,理应在优化经济环境上积极投入,率先行动,以服务的大作为促进经济环境的大优化,以发展的大跨越促进监管水平的大提升,让药监形象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彰显、凸现,让药监效能在推动经济发展的更大突破中放大、倍增。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药监干部不可“缺阵”

与薛城药监分局基础条件相类似的盐城、安丘等局跨越发展的经验昭示我们:观念的落后才是最大的落后,思维的滞后才是真正的滞后;观念更新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发展的过程。药监干部作为涉药单位执法监管干部,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方面无疑有着特殊的作用。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药监干部的思想不解放,优化经济环境的行为就难以奏效;药监干部方阵缺乏活力,医药经济的发展就难有活力。每一名药监干部要牢固树立“大药监”观念,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把握新要求,找准新定位。要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观念,用更为开放的眼光审视自己,把自己的职责体现在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上。检验药监工作的成效,不能仅仅看处罚了多少药店,上报了多少监测数据等单纯业务数字,更应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多高,服务的实际成效有多大;要牢固树立强烈的效能观念,强化“立说立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理念。要求我们时刻不忘把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难点作为自身工作中的重点,实现医药经济发展需要什么样的环境,就要大力优化什么样的环境;实现医药经济发展对药监干部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就要主动适应这种要求,这样才能使药监工作更加富有效率、生机和活力。

力促经济科学发展,药监部门不应“缺责”

薛城药监建局三年来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广大干部为此付出的艰辛努力有口皆碑,但是同滕州等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各方面特别是在医药经济发展上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 他们发展的最早切入点在哪里?最终的支撑点在哪里?最有效的关节点又在哪里?答案只有一个:都在于责任。围绕力促医药经济科学发展职责,药监部门要真正从拘泥于传统、满足于现状中走出来;从坐而论道、空泛议论中走出来;从求稳怕乱、患得患失中走出来;从目光短浅、无所作为中走出来,主动地融入大局、谋划大局和服务大局,全心全意履行职责,只争朝夕发奋工作,以一流的水平,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能,打造药监部门一流的品牌,增强实战能力;要以这次“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准确把握实现薛城医药经济突破赋予药监部门的时代内涵,针对一些长期困扰药监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善于换一个角度去思考,换一个途径去探索,换一种思路去解决,从更新的层面、更高的目标来定位和谋划当前的药监部门工作。

服务医药经济发展,药监工作不容“缺位”

   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药监工作只有紧紧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才能有所作为。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药品监管与医药经济发展的辨证关系,真正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重要思想,提升服务理念,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确立“更新思想观念,提升服务理念,逐步建立人性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开创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一要进行角色转变,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自己放在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位置。要在全系统开展“调研服务年”活动,深入企业了解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梳理,逐一落实到人解决。对属于我们职责范围的问题,切实限时解决;对属于上级局的职权,及时反映,争取解决;对不属我们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尽可能想办法、出点子。二要进行思维方式的转变,变“着眼处罚、注重惩治”为“着眼服务、立足帮促”。工作中,要端正行政处罚的价值取向,着眼于查清违法事实,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教育行政相对人遵章守法;要充分考虑违法者主观意向的有无与轻重,有过必罚,做到过罚相当;要公正评估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坚持教育为先,并将教育贯穿于整个处罚过程。要积极做好行为习惯的转变,变“我管你听”的管制型监管为“你发展、我铺路;你有难、我帮助;你违法、我查处”的服务型监管。同时,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促进医药产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证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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