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山区点多线长、药品监管任务重的实际,切实提高对山区药械的监管水平,华安县局探索建立 “四项监管制度”,有效保障了山区群众的用药安全。
一是群众区域协管制度。不断完善农村药品“三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药品“三员”熟悉本地情况、了解信息比较及时等优势,设立药械信息交流平台即QQ工作群,采用群内在线交流方式,开展药械信息交流及咨询服务,及时了解掌握药械市场监管信息。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给予适当奖励,激发他们协管协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发挥农村药品“三员”队伍的区域协管作用。
二是干部包干监管制度。针对农村药品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该县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一个片区,其它干部每人分别挂钩1-2个乡镇,实行分片包干,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挂钩领导、包干干部的主要任务、过错责任及其追究方式,要求包干监管人员加强与本责任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帮助解决管理相对人在药品经营使用中遇到的难题,并主动与责任区内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做到监管不留“死角”。
三是部门联合检查制度。注重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本地药械市场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提升对药械市场的监管合力。
四是举报及时查处制度。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设立群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值班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报告,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对违法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让所有的举报案件都能够得到及时查处。陈文权